名稱
單一品種食用植物油•╃☁▩,應使用該種食用植物油的規範名稱•╃☁▩,不得摻有其他品種油脂↟▩✘·。如花生油•╃☁▩,就是以花生為油料生產的植物油•╃☁▩,菜籽油就是以菜籽為油料生產的植物油↟▩✘·。
採用兩種或兩種以上食用植物油調配製成的食用油脂•╃☁▩,產品名稱應統一標註為“食用植物調和油”↟▩✘·。調和油不能以其中某成分來命名•╃☁▩,如“橄欖調和油”“亞麻籽調和油”就不正確↟▩✘·。同時•╃☁▩,調和油還應在標籤上註明各種食用植物油的比例↟▩✘·。
此外•╃☁▩,轉基因食用植物油應當按照規定•╃☁▩,在標籤↟₪·▩₪、說明書上進行明顯↟₪·▩₪、醒目的標示↟▩✘·。對我國未批准進口用作加工原料且未批准在國內商業化種植•╃☁▩,市場上並不存在該種轉基因作物及其加工品的•╃☁▩,食用植物油標籤↟₪·▩₪、說明書不得標註“非轉基因”字樣↟▩✘·。
配料表
配料表在標籤中以“配料”或“配料表”為引導詞•╃☁▩,並標明各種配料↟▩✘·。
如單一品種“花生油”產品•╃☁▩,在其配料表中標出“花生油”↟▩✘·。再如“食用植物調和油”產品•╃☁▩,在配料表或鄰近部位會標示該產品使用的各種食用植物油的比例↟▩✘·。食用植物調和油通常有以下幾種標示方法╃•☁·▩:大豆油↟₪·▩₪、玉米油↟₪·▩₪、菜籽油新增比例為5∶3∶2;大豆油(50g/100g)↟₪·▩₪、玉米油(30g/100g)↟₪·▩₪、菜籽油(20g/100g);大豆油(百分之五十)↟₪·▩₪、玉米油(百分之三十)↟₪·▩₪、菜籽油(百分之二十)↟▩✘·。以上三種標示均說明該產品是由大豆油↟₪·▩₪、玉米油和菜籽油按5∶3∶2的比例調製而成•╃☁▩,即每100mL產品含50mL大豆油↟₪·▩₪、30mL玉米油和20mL菜籽油↟▩✘·。
營養成分表
我國規定必 須在營養成分表中標識的內容有能量↟₪·▩₪、蛋白質↟₪·▩₪、脂肪↟₪·▩₪、碳水化合物和鈉的含量值及其佔營養素參考值(NRV)的百分比↟▩✘·。
若對除上述內容之外的其他營養成分進行營養聲稱或營養成分功能聲稱時•╃☁▩,應標示出該營養成分的含量及其佔營養素參考值的百分比;若使用了營養強化劑•╃☁▩,應標示強化後油品中該營養成分的含量值及其佔營養素參考值的百分比↟▩✘·。若生產過程中使用氫化或部分氫化油脂•╃☁▩,應標示出反式脂肪(酸)的含量↟▩✘·。
生產日期↟₪·▩₪、保質期和貯存條件
保質期是食用植物油在標籤指明的貯存條件下保持產品品質的期限↟▩✘·。生產日期↟₪·▩₪、保質期↟₪·▩₪、貯存條件三者關係密切↟▩✘·。建議選擇生產日期距購買時間較近↟₪·▩₪、處於保質期內的產品•╃☁▩,並關注產品所要求的貯存條件↟▩✘·。
其他可選擇瞭解的資訊
1.淨含量↟▩✘·。可以用於估計在保質期內能否吃完•╃☁▩,或比較食用植物油的價效比↟▩✘·。
2.生產者和經銷者資訊↟▩✘·。包括生產者和經銷者的名稱↟₪·▩₪、地址和聯絡方式等↟▩✘·。根據生產者實際情況•╃☁▩,還可能包括委託單位↟₪·▩₪、受委託單位的名稱和地址等資訊;進口食用植物油一般不會標示生產者的名稱↟₪·▩₪、地址和聯絡方式•╃☁▩,而會標示原產國國名或地區名•╃☁▩,以及在中國依法登記註冊的代理商↟₪·▩₪、進口商或經銷者的名稱↟₪·▩₪、地址和聯絡方式↟▩✘·。
3.產品的食品生產許可證編號↟₪·▩₪、產品標準代號↟▩✘·。
4.生產商可自願選擇標註的內容↟▩✘·。對於食用植物調和油•╃☁▩,有些生產商在標籤中標示其中大於百分之二脂肪酸組成的名稱和含量↟▩✘·。
聯絡人╃•☁·▩:xxx
手機╃•☁·▩:13832398736
地址╃•☁·▩:河北省石家莊市無極縣高頭回族鄉高頭一村村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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